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20*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首都和谐稳定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和起诉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在刑事犯罪持续高发的情况下,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格审查犯罪事实,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群众利益、影响首都稳定和正常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共批准逮捕223*人,提起公诉26581人,同比分别上升3
9%,为维护首都稳定发挥了职能作用
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切实做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举
秉承公正、客观的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既依法指控犯罪,又切实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
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已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达99
99%,确保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惩处;同时,对不符合逮捕标准和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3441人,作出不起诉决定522人,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就是对不同犯罪区别对待,依法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
一方面,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紧密配合,依法逮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恶性犯罪,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513人,提起公诉426人,并依法查办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另一方面,对普通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做到从宽处理,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法能够不予批捕和起诉的,一般不予批捕和起诉;对初犯、偶犯、过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