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20XX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八届九次会议、市纪委二届九次会议、县纪委十届七次会议、省、市公安局长会议精神和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公安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警示教育,推进执法监督,深化专项治理,严肃执纪查案,为各项公安保卫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纪律保证
一、加强党组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局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细化责任,严格考核,严肃追责
要明确责任分工,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警种部门和责任人,做到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要加强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实行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局属各单位要向局党组报告上一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严肃追究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
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增强广大民警的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和防策反、防渗透、防窃密的能力,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要严肃处理,确保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对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等重大安保活动、三大战役工作部署、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等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动迟缓、敷衍塞责等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
认真落实《廉政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