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市场监督检查思考自从《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监管粮食市场的执法官,充分履行了《条例》所赋予的监督职能,对粮食流通市场的规范有序起到了一定作用
一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作为一个新的执法部门,完成了自身职能的转化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不仅是执行宏观调控政策的载体,同时,也发挥了载体的调控机制和市场监管机制的作用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管理体系,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入了依法行政的一个新阶段,从而使粮食行政管理的社会地位和形象得以提升
二是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制度的建立,为粮食流通市场的规范有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实施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制度,既是粮食市场放开后,粮食经营多元化的要求,同时,也是因为粮食商品的特殊性和消费的不可替代性而必须实行宏观调控的必然要求
严格把好粮食收购许可准人关,就成为粮食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
三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其他粮食涉管部门对粮食流通整个过程实施监管,构筑了粮食安全包括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的防御体系
粮食行政部门从一个单纯经济管理部门转变为一个具有执法权的行政管理部门,这就意味着承担粮食安全的重任有了法律保障
对粮食的收购、运输、保管以及粮食经营统计的执法检查,对于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和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四是对粮食市场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手段
国家对“三农”问题历来非常重视,将“三农”问题提高到关系国家稳定发展和全面达小康的高度来对待
没有农村的稳定,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没有农业的发展,实现“四个现代化”就成为一句空话;没有农民收入的提高,就不可能全面达小康
对粮食市场实施监督检查,就是要籍此手段防止“谷贱伤农”,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国家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其目的也缘于此
基于以上认识,作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