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执法经验交流审计执法是指审计机关及其审计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其它有关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过程
它渗透于审计监督工作各个方面,贯穿在执法控制过程各个环节,是审计发挥较高层次经济监督职能作用的具体体现
加强审计执法,目的是为了提高审计质量,强化审计监督职能,严肃财经纪律,保证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国家财政经济正常秩序
从多年来的审计工作实践看,审计执法难的问题表现得比较突出
笔者认为,审计之所以出现执法难,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现行的审计管理体制不利于审计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第八条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要在地方政府首长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
《审计法》第九条又进一步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这些规定表明,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不仅要接受双重组织领导,而且还要按照法定程序对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审计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审计法》,真正做到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其难度还是很大的
这是因为,从目前的审计管理权限上看,审计机关还是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其负责人是政府组成人员,他需要直接对本级政府首长负责
尤其是审计机关领导干部任免权由地方政府决定,这不仅给审计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带来了后顾之忧,而且工作起来也瞩前顾后,忧虑重重,可以说想坚持原则而不敢坚持,想超脱而超脱不了
特别是审计中发现的一些违规及管理不规范方面问题,其中有一部分与地方政府的决策有关联,涉及到地方的经济利益,在审计处理处罚时,由于个别领导同志出面讲情或者不同意向上反映审计出的有关问题,致使审计机关在处理违纪及管理不规范问题时左右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