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24〕167号扫描版该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该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对于深化财政体制、加强财政管理、完善预算制度等方面的积极意义。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加强对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体制等。二、加强地方财政预算管理。该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地方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及时安全流转。具体措施包括:健全预算编制的程序和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财政资金流向的监控和控制等。三、优化地方财政资金管理。该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安全性。具体措施包括:加强资金缴存和划拨管理,健全资金支付和收款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的转移和使用等。四、强化地方财政监管。该指导意见还要求地方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地方财政资源的监管,防止财政资金的滥用和浪费。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健全财政资源监管制度,加强对地方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加强对地方财政担保行为的监管等。五、加强地方财政部门的能力建设。该指导意见强调,地方财政部门要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对地方财政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