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综合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一、粮食综合补贴对象全市范围内从事粮食等农作物生产的农民(包括农业、农垦、林业、监狱和劳教系统国有农场职工)。二、粮食综合补贴资金规模20*年全市粮食综合补贴资金规模为11,889万元。三、对种粮农民综合补贴资金分配依据以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作为粮食综合补贴资金计算、发放的依据。下列情况应享受补贴:1、以家庭承包到户的耕地面积为补贴面积,其面积的确定以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为基本依据。2、对已承包到户,但没有签订耕地合同或没有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以确权到户的面积为准。3、对没有确权到户的村,以目前已被确认农户承包面积为准。4、对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后应得承包地而实际没有得到承包地的,已获得土地承包效益补偿的,以效益补偿所确定的面积为准。5、对二轮土地承包以后,新增人口已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以确权到人的面积为准。6、对国有农场将耕地承包给本场职工的,以实际承包面积为准。7、对农户家庭承包的耕地已实施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户,承包方与流转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下列情况不享受补贴:对果树、经济林以及家庭承包到户的植树耕地已享受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耕地面积不给补贴。四、资金发放的关键环节及工作程序为积极稳妥地做好资金发放工作,尽快将粮食综合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要把握以下环节,严格履行工作程序。1、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今年,要重点加强对过去出现问题较多乡镇第1页共4页和享受综合补贴政策国有农场的政策宣传工作,增加政策透明度,切实让农民群众全面准确地了解政策。市农经局开通粮食综合补贴资金发放咨询服务热线87500003,解答农民群众提出的各种政策问题,认真做好粮食综合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2、对补贴对象的补贴面积进行核实、公示。按照20*年粮食综合补贴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今年,粮食综合补贴对象除农民、农垦系统国有农场职工外,还包括农业、畜牧、渔业、林业和监狱、劳教系统国有农场承包耕地从事粮食生产活动的农场职工。各乡镇街农经部门要组织各村、有关国有农场的相关人员对农民二轮土地延包情况、各国有农场职工承包耕地从事粮食生产情况,采取农民和国有农场职工自报、村组和农场核查、分别进行张榜公布、群众监督的办法进行操作。今年的粮食综合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主要由“中国农民补贴网”进行操作完成。各乡镇街农经部门要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依据中国农民补贴网中基础信息表的要求,将核实后的各系统补贴对象的姓名、补贴面积、补贴存折帐号等相关信息交财政部门录入中国农民补贴网,对今年新纳入补贴范围的国有农场职工的相关信息也一并报财政部门录入中国农民补贴网,并与农信社相互配合,为农场职工建立补贴帐户;各乡镇街农经部门将从中国农民补贴网输出的补贴对象的补贴面积等信息表在本村(场)内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根据公示情况进行核实、调整和再录入工作。3、签发20*年种粮农民领取粮食综合补贴款通知单。核实、调整后的数据汇总、上报以及补贴标准、分户补贴金额的计算等工作由补贴网自动完成;各乡镇街农经部门根据补贴网形成的粮食综合补贴资金发放兑付明细表,向享受粮食综合补贴的农民和国有农场职工签发20*年种粮农民领取粮食综合补贴款通知单。五、时间安排20*年全市粮食综合补贴资金兑付工作于3月15日前结束,原则上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月5日至3月7日)。工作部署和政策宣传。第2页共4页依据上级有关精神,对全市粮食综合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张贴宣传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全面、准确地把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第二阶段(3月8日至3月12日)。核实、公示农民和国有农场职工承包耕地面积。各乡镇街农经部门依据中国农民补贴网补贴面积公示表的要求,对农民、各系统国有农场职工的耕地承包面积、农民补贴存折帐号等相关信息逐户进行核实、登记和统计,及时提供给当地财政所录入中国农民补贴网;将从中国农民补贴网输出的农民、职工补贴面积公示表在各个系统内部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