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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传统法律思想看中国的人权意识演讲范文中国传统文化中到底有没有人权思想,这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
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文明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压迫文明,在这段漫长的历史中,等级观念无处不在,特权思想仍然是国人心中无法抹去的阴影,至今屡见不鲜;神权、君权、族权、夫权的幽魂飘荡在华夏大地的每一个角落,至今仍束缚着某些国人的一举一动
但当我们带着客观的眼光再次审视这段漫漫长路时,我们惊喜的发现,四处闪耀着的人权的光芒也能耀人眼目
人权这个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之中是没有的,它是17世纪西方资产阶级反抗封建****制度的产物20世纪初,它伴着西方列强的铁蹄姗姗来迟,是西方的“泊来品”
什么是人权思想呢
《国际人权法》认为,“人,作为人享有或者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为人权
这个释义是等同与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中提到的人权的,即“humanright”
我以为,如果我们简单的把人权的概念局限在“humanright”,那么,讨论中国传统文化是否存在人权思想这一问题便无从谈起
人权就是每个人所具有的或应该具有的基本权利
首先是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一个人首先要活下去才能谈及其他;其次是人应该享有的其他基本权利
这是我国普遍赞同的观点
从人权理论上看,人权思想应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人权意识,这是人权思想得以成长的阳光和水;第二个层次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权,即把人权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并予以保障
人权意识是人权思想的雏形,它指的是一种文化氛围,一种深植于民族骨髓的文化底蕴
下面我们就从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来讨论一下中国的人权意识
提到中国的传统的法律思想,就不能不提到儒
儒家思想几乎是整个封建社会立法的指导思想,它的精髓是“仁”,“克己复礼谓之仁”,礼即周礼,而周礼的核心是一种“明德慎刑”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