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改造实施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林木的更新改造采伐管理,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扩大造林空间,提高森林三大效益,促进我县森林资源有序、持续发展,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XX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县林业局是县政府的组成部门,负责县域内的林业生产与管理
县林业局主要具有三方面职能:一是造林
负责全县的造林规划,对全县的造林进行管理和指导
造林主要在县政府规划的宜林地、村(屯)和单位内的隙地、采伐迹地等三种地类上进行;二是管护
负责全县林业用地及林木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三是经营
负责对全县林业生产进行总体规划,确保全县林业生产健康、有序、快速发展,促进林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达到最佳结合
2更新改造林木采伐规划为增加造林空间,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森林防护效能,以各乡(镇)的森林资源量为依据,在“十一五”造林规划的基础上,于“十一五”的第一年对全县低质低产林改造、成过熟林更新工作做了五年总体规划,根据全县低质低产林改造、成过熟林更新五年总体规划的需要,每年将对规划地块上的林木进行更新改造采伐
3更新改造林木采伐限额管理3
1采伐限额编限单位的确定国家林业局根据各省林木资源及林业生产情况,每五年核定一次各省更新改造采伐限额
采伐限额是各省林木采伐的最高限量,只准结余,不准突破
按照编限单位确定的原则和上级林业部门的部署,我县共有四个编限单位,即全县集体林和非公有制林、八虎山林场、马家店林场、三尖泡林场
2“十一五”期间年度更新改造采伐限额第1页共5页“十一五”期间我县每年更新改造采伐限额总计62683立方米
1国有林场采伐限额5200立方米,其中
主伐3600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