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有利于农民发展的制度建设农民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农民发展既靠自身的主观努力,更需要政府制定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科学的制度安排是农民发展的前提。我们知道,农民的发展主要体现在自身的解放和现代化,农民城市化的发展、农民负担的减轻、农民就业的非农化都是推动农民市民化和现代化发展的有效的措施,这些措施的核心就是要使农民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在市场机制和国家的宏观调控下自由地决定自己的行为、自由地流动、自主地支配社会资源、自由地参与市场竞争,能享受城市居民平等的待遇。要达到农民成为市场主体的目的,促进农民发展,就必须创新制度,营造能有利于农民发展的制度环境。—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建立产业型农村服务体制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民的发展是以农民自由地、独立地支配资源为前提的。通过资源的流动和配置而呈现兴衰交替的运动,从而推动产业结构的转换和升级。这种资源流动的方向和秩序要有效率,不仅仅依靠市场机制的调节,市场机制的趋利性必然造成无秩序,因而,需要政府的宏观管理。但政府的宏观管理要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在我国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集权式经济管理职能已不适应现实的需要,必须要进行改革。综观市场经济各国,政府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职能作用大致表现为:一是具有市场开拓的导航职能作用;二是具有对市场运行的调控职能作用;三是具有驱动市场发展的助推职能作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建立起市场调节为主,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经济管理体制,政府的宏观管理要以维护市场运行为原则,建立完善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主要用计划、财政、货币政策等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调节,为微观组织活动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从而为资金、劳动力、技术、商品等各种资源在城乡的合理流动和农民的发展营造良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好的体制环境。当前我国现行行政管理部门自成服务体系,中央部门纵向下伸,地方部门横向扩展,造成“条条垄断”、“块块割据”的局面,严重破坏了农村经济的整体性,农工商部门对立,农村市场包括农村服务市场也陷入支离破碎的情况。因此,突破“部门的条条束缚”和地方的块块封锁”,用“产业型农村服务体制”取代传统的“事业型农村服务体制”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切入点。县一级的行政机构应按产业调整设置,把直接干涉微观经济活动的行政和事业局改为实体公司,组织发展产业化生产。如撤销现有的农业局、工业局、商业局等各行业局,以各主要农牧产品为中心组建专业一条龙公司,统一管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切相关事务。这种一条龙公司本身就是县一级的围绕宏观产业政策,为产业发展的经济实体。与此同时,还产生了政企分开,相关上层建筑(行政管理机制)向经济基础(生产组织)转化的具体途径和良好效应,这就为废除农工商部门对立,为入世后农村资源的自由流动和农民的发展从行政管理体制、领导体制和方法上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二是建立农地双层所有的产权制度,形成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的土地流转机制农民对农地产权的独立化是农民成为市场主体和农民发展的前提条件。农民要成为市场主体首要的是必须对其进行生产的主要生产资料一土地拥有独立的经济上的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和收益权。因此,入世后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彻底变革现行土地承包实际操作中主要依靠行政力量划定承包内容、承包手段和承包时间的现象,实现农地双层所有产权制度,国家对农地拥有最终所有权,同时,从法律上确立农村人口对农地的法律上的经济所有权(业主所有制)和家庭法人农场拥有稳定的土地承租权(包括占用权、用益权和配置权)。家庭法人农场可以通过市场在农户和其它经济组织自愿的基础上采取租赁、股份、委托、兼并等形式形成的完全独立的产权主体和市场主体,通过农地制度改革,最终要实现法人财产权的独立化、经济关系的市场化、经济行为的自由化、经营规模的适度化、市场信息获取的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