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学体系的重构摘要:环境法学体系研究需要科学的方法论
运用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可以对我国环境法学理论进行理性、客观的分析与评价,对环境法学体系进行重构,将环境法学的基本假设、立法原则以及法律制度放到一个统一的逻辑体系内
拉卡托斯认为科学研究纲领包括坚韧的“硬核”(基本假设)、“保护带”(广阔的辅助假说)和“启发法”(解题方法)
环境法学的基本假设是环境正义;关于自然的权利问题、动物的权利问题、可持续发展、代际(内)环境正义等的理论是环境法学的“保护带”;环境法学的“解题方法”是达致环境正义的进路
关键词:环境法学体系;方法论;逻辑统一中图分类号:D922
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20)05—0096—04目前环境法学体系建构已经引起学界的关注,但因为环境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刚刚起步,并且方法论研究与体系研究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所以阻碍了环境法学体系研究的深入,这成为影响环境法学基础理论研究进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笔者运用20世纪科学哲学四杰之一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对环境法学体系建构提出自己的思考,以期引起学界同仁对以上问题的关注
一、环境法学体系研究的重要性首先,环境法学体系研究有利于从整体上把握环境法学理论
法学体系是“透过研究个别问题所获致认识状态的概括总结”,它包括:被认识的法律原则及其间的相互关系,以及我们在个案、在规定的客体中所认识的事物结构
①“只要我们研究‘真正的法秩序’及其在思想上的渗透影响,就不能放弃体系思想
即使是‘由个案到个案,由个别规定到个别规定这样摸索出来的’法秩序,它依然是‘依照一些——以其整体足以构成一个体系的——内含的原则’而发展起来的
”②环境法学的体系化研究不仅有助于从整体上系统地把握法律,而且有利于通过法律原则的内在联系促进对法律的新的认知,这也构成了环境法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