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商登高速公路开封段no
3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XX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的要求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等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1、生产安全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或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项目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其他属生产安全一般隐患
2、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行挂牌督办的原则,项目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的要求,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排查治理的挂牌督办工作
3、项目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生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一)本项目部相关职能部门通报至项目部的;(二)项目部组织的各种安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三)各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发现的
4、项目部对重大隐患或符合本办法第3条规定之一时,及时下达《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附件),并登记建档,同时委派工程技术、安全等部门跟踪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
必要时上报上级或地方相关职能部门
5、《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分项的名称;第1页共3页(二)隐患的具体内容;(三)治理要求及时限;(四)督办解除的程序;(五)其他有关的要求
6、各相关部门接到《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后,应立即组织治理
生产安全重大隐患应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报备案,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