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事故调查管理规定第一章目的为了规范生产事故调查的管理,确保发生生产事故后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特参照行业标准及结合公司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本制度规定了生产事故调查的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生产事故调查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引用标准(一)《电力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二)国家电网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XX(三)国家电网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gb26164
1-20XX(四)绿色动力集团《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四章管理内容与要求一、调查准备工作1、赶赴事故现场
接到事故报告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分线管理的原则,其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与前期事故调查,并初步确定事故等级、类别和事故原因
2、依法组建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牵头单位向同级政府呈报《关于成立××事故调查组的请示》文件
请示文件应当载明事故基本情况、拟定的调查组牵头单位、调查组组长、调查组组成单位和邀请单位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员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成立调查组的请示文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或领导签字第1页共22页同意)后,调查组牵头单位向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和邀请单位发出《关于成立××事故调查组的函》,函告有关调查事项
牵头单位明确主办人员,由主办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并由相关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4、制定事故调查工作方案
调查组牵头单位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制定事故调查工作方案,明确调查组织分工、调查组工作职责、各调查小组工作任务和调查工作要求
5、召开事故调查组第一次会议调查组组长主持召开事故调查组第一次会议
会议通报事故发生基本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