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活动
为此,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党的*报告明确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目标,把“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
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
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是我市的一项重要战略目标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载体和阶段性目标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努力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优美、舒适、健康、方便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和创业环境,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精神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市在多区域合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首善之区”进程,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是推动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投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变城市面貌,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和“联合国人居奖”等称号,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奠定了良好基础
但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相比,我市在一些方面还存在差距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巩固“联合国人居奖”成果,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二)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第1页共14页绕构建开放*和谐*,建设生态文明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