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讨薪可直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讨薪可直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作为《劳动合同法》重要配套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年五一实施2008年1月1日,中国第一部《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
受到这部法律影响的,将是中国数亿劳动者,以及他们所面对的企业和资本
虽然《劳动合同法》面临着不小的争议,但它对劳动者前所未有的保护,还是赢得了普遍赞赏
中国劳资关系,有望从这部法开始,进入一个健康、文明并最终让所有劳动者进入“体面劳动”的轨道
“劳动者应该学会用新法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说这话的是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副所长,《劳动关系》杂志主编彭光华
也正是出于想让更多的人了解并且用好《劳动合同法》的目的,他欣然接受本报邀请,在今明两天专门为本报百万读者释疑解惑,希望这些有针对性、实用性强的“提点”能让各位有所收获
据悉,彭光华先后承担过当代中国劳动关系的特点与趋势(国家重点项目)、劳动合同法立法研究(国务院委托课题)、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研究(全国总工会项目)等多项国家课题
他是劳动合同法立法研究课题组核心专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课题组组长,多次参与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立法研讨以及特殊劳动关系、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国际比较等相关课题的论证,一些重要的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并被写入《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称《仲裁法》)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作为一部与《劳动合同法》配套实施的劳动法律,《仲裁法》明确了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并在强化劳动者讨薪力度、延长维权诉讼时效、降低维权成本、调整各地争议仲裁委布局等方面作出了较大的调整
昨日,记者约请曾深度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论证的劳动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副所长彭光华博士对此进行解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