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厅长个人述职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03年1月省人大常委会任命我担任省财政厅厅长以来,按照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和厅党组一班人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坚持走群众路线,实行民主决策;坚持依法理财,实行制度管理,团结共事,尽心尽力履行工作职责,现述职如下,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关于贯彻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接受人大监督的情况(一)重视财政性法规建设和普法工作
1、重视财政性法规建设
任职以来,我和厅党组一班人始终把贯彻法律法规作为财政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按照省人大立法规划的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制发了《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法制建设的通知》,建立了政策法规会签审核机制
针对财政改革和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起草相关法规草案,共上报六件人大立法和政府规章草案,已出台《XX省实施办法》、《XX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XX省政府土地储备转让收入管理办法》等三项法规和规章
2、重视财政普法工作
成立了“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普法实施方案
举办了五期法律法规培训班和知识讲座,培训财政干部1600多人次,三万多名财政干部参加了法律知识竞赛
省财政厅被评为全国财政系统普法先进单位
(二)加大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力度
1、认真贯彻《预算法》
严格按照《预算法》和《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办法》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的指示和人大代表意见,严格执行人大决议
特别是在2004年预算编制中,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及时将省级部门预算提交省人大财经委、预工委审查,并根据人大财经委、预工委审查意见,在与各省直部门积极协第1页共9页商的基础上,对省直部门预算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同时,年度预算一经省人大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