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意见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等七部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各地区各部门近年来修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学习中办和国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精神,站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是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内容,是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
各级政府要将有限的财力更多地用到改善人民生活、解决突出矛盾上来,坚决遏制各级党政机关盲目攀比、贪大求洋,违规建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势头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在摸清全国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楼、培训中心建设总体情况和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清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楼的建设和使用情况
要对清理中发现的严重违反规定和建设程序、奢侈浪费和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进行严肃查处
要依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进行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中办发11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对不符合规定项目的整改工作,坚决杜绝清理工作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等现象
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清理的范围包括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及其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地方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市、县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