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经验材料2007年来,XX省工商局在省政府法制办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法治工商、和谐中原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规规章备案条例》,严格按照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的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XX省工商系统对规范性文件的认识明显提高,制作规范性文件的程序逐步规范,备案程序和依法行政意识显著增强,迅速跨入全省译审备案工作先进行列,多次受到省政府法制办的好评。一、建章立制,点面结合,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树立标尺。为做好全省工商系统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从制度上确保备案工作顺利进行,省工商局高度重视,认证研究国务院《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和《XX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迅速制定了《XX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关于〈XX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的实施意见》,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作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与此同时,还印制了《XX省工商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表》、《XX省工商局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律依据对照表》等相关格式文书,使规范性文件从制定到备案整个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纳入合法性审查监督之下,从制度上保证了备案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抓好抓实,保证了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制度化、规范化。二、认识先行,转变理念,强化组织领导。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机关决策成果的重要载体,其合法与否、质量高低,直接体现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法治工商的内在需求。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就是从源头上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促进依法行政。这就要求各级工商部门都要有清醒的政治观念和大局意识,加强学习讨论,真正领会和掌握备案工作的内涵和工作要求,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的备案意识,为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第1页共3页奠定坚实基础。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高度重视备案工作的同时,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工作列入检查督办项目,并在各相关重要会议上反复强调,做到领导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检查落实“四落实”。在此过程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各业务机构要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积极研究分析解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探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以更加有效地发挥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作用。三、严格审查,及时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备案。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核心是就是审查。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事前审查,是保障抽象行政行为合法的前提措施,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事后审查则是保障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最后屏障。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就是要严格遵循国务院、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按照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做到严格审查,还应当做到及时备案。根据《XX省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第八条规定,省工商局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应于文件公布之日起2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报送备案。在报送备案过程中,从文件的收集到、准备报送的文件和材料、撰写备案报告等工作都必须严格遵照时限在期限内完成。今年,省工商局共制定文件130余件,其中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共计12件,报备规范性文件的合格率、备案率均达100%。通过备案审查与及时报送备案,保证了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符合。四、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它要求工作人员既要具备应有的法律知识水平,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大局意识,这也对具体分管备案工作的人员提出了较高的业务素质要求和纪律要求。因此,要把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和依法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结合起来,在明确专人负责的基础上夯实责任,保证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开展。把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第2页共3页工作和行政执法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