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第一章总则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
第二章公文种类一、与党委公文种类相类同1、条例:2、规定:3、决定:适用于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4、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5、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6、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7、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8、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9、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10、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1、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独有的公文种类1、办法:2、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3、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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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法定事项
4、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5、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提请审议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等部分组成
1、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2、紧急程度:紧急文件应当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紧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3、发文机关标识: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