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开展我区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扎实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和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认真做好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成司发〔20xx〕3号)和xx区纠风办《关于在全区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成青纠办〔20xx〕1号)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有序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促进司法行政系统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我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支部组织协调,其他科室各负其责,全体司法干警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评议对象和内容(一)评议对象
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局机关各科室
(二)评议内容
1、依法履职方面:是否履行法定职责,是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管理;对省、市各项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2、服务质量方面:为经济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不强,服务质量是否提高;办事程序设置是否科学、合理、便民;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是否达标;是否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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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效率方面:是否加强效能建设,努力提高办事效率;是否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有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办事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