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镇上的具体情况,使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确保选举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并确保选民有广泛的参与和表达权利,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到保障
二、选举时间、地点1
选举时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定于XX年XX月XX日上午举行
选举地点选举地点为村(居)委会办公室
三、组织机构1
换届筹备组:由镇政府指定村(居)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组成实施筹备工作的小组,负责换届选举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制定选举方案、选民登记和选举日程等,并确保选举程序有序、公正、公平
选举工作组:由筹备组按照选举任务和工作量情况安排组成,排除候选人外的组员进行选择,负责选举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确保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四、选民资格和登记1
选民范围:镇上所有持有户口簿、身份证的居民均可作为选民
有工作单位、学校或医疗机构工作和无业人员均可作为选民
选民登记:选民注册时间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注册地点为村(居)委员会办公室
选民资格审查:选民资格审查由村(居)委员会负责,确保选民资格合法有效
五、候选人推荐和提名1
候选人条件:候选人必须是中国公民,年满18周岁以上,居住或者生产经营所在地在被选举村(居)委员会的区域内,有政治觉悟,具有公民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并且自愿参选
推荐方式:候选人由符合选举条件的居民推荐,并向村(居)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候选人名单及个人资料
提名方式:候选人名单由村(居)民代表大会或者居民组提名,并向村(居)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候选人名单及个人资料
提名人数不少于应选委员人数的三倍
六、选举方式1
选举制度: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制度,其中区组自行确定,通过综合情况衡量提名候选人的能力、品德和工作成绩等
选举程序:a
选举程序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