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运输车辆管理制度1、在进入挖掘机作业区装车时听从挖掘机号志,在排土场卸车时服从现场员指挥
在矿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时速一律不得超过15公里,严禁超速行驶
在进出厂门、交叉路口、弯道时不得超过5公里,前后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不应小于50米
2、车辆行驶时严禁熄火、空挡滑行
3、矿内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私自更改行驶路线
4、在行驶时,应做到“六减速”(在不平路上减速、在狭路减速、在转弯道时减速、在交叉路口减速、在人多处减速、在接近目的地时减速)
5、在厂区内行驶不准超车或并列行驶,运输车辆严禁“超宽、超长、超高、超载”
在运输时,如发现有不安全情况时,应及时停车,妥善处理
6、车辆在厂区内停车时必须按规定停放,车辆停止后必须使用驻车制动,拔下钥匙
严禁在厂区道路内停放,禁止占用生产、消防车道
交叉路口、弯道、狭路、车间门口、消防栓附近、危险地段及要道一律不准停车
7、运输车辆严禁带病出车,车辆必须按时检验,逾期未经检验的车辆不得行驶
8、在车辆进出、交叉路口、弯道等视线死角处设置安全警示牌
在经过交叉路口时,必须停车观察鸣笛,转弯时应减速、鸣笛、开启转向灯,确认安全的情况下缓慢行驶
9、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电瓶防护罩、导静电橡胶带、灭火器
10、严禁在暴雨、雷电、大雾等恶劣天气下,进行危险品运输作业
11、在遇有坡度的地段装卸时,驾驶员严禁离开驾驶室,防止出现溜车现象
12、工作完毕,应做好检查、保养工作并将车辆驾驶到规定地点,挂上低速挡,拉好手刹,上锁,拔出钥匙
第1页共15页第二篇: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运输车辆管理制度一、车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指土石方运输车辆
第四条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应每周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随身携带,按车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