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关系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关系一、非政府组织的特征非政府组织一般都是由民间个人、组织机构等主体发起,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采取基金会、志愿协会等形式,自主管理的一种组织
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组织形式,具有以下的特点:一是民间性
从主体来看,非政府组织的发起是由民间的人员或组织发其成立的,而不是由政府主导
从运作来看,非政府组织有其自身章程,按照发起目的来运作
从组织管理上,非政府组织并不从属于政府领导,或执行某个政府部门的工作意图,而是依据自己成立时的章程开展活动
二是社会公益性
非政府组织的成立目的,往往是以某种公益事业为其活动内容,在实践中,主要以社会弱势群体、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特定事项的调研等为主要活动,是典型的社会性组织,并且不以牟取经济利益为组织的直接或间接目的
如前所述,非政府组织的并不隶属于政府或政府部门,并且其活动目的是以公益事业为主
一般来说,非政府组织的内部员工大多数是志愿工作者,依靠广泛动员社会活动的积极分子参加
因此,非政府组织对员工的自主性要求较高
二、非政府组织与国家的互动关系现代国家的基础是秩序,这种秩序直接体现为一国的法律体系
但是,系统的法律体系并不一定说明这个国家当然的形成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特别是在特定的社会领域,法律体系并不能妥善的解决全部社会问题,而依赖于民间的治理体系
作为民间自发的非政府组织,其与国家的关系即在于此
(一)国家与非政府组织是互相支撑的作用
现代国家的一个核心理念就是主权在民原则
特别是在经济领域,自从上个世纪美国凯恩斯主义的风靡,导致产生了大量的非政府主义思潮
在社会管理领域,这种思潮的影响也至今仍有地位
在第1页共4页公共管理理论中,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现象都十分明显
因此,当代行政管理的主流认识是,国家和社会必须进行合作,实现二者对社会管理的合理分工
国家行政权力的形式是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