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治国理政目标,是新时期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将长期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
对于和谐社会的内涵,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应当以促进和谐社会建立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充分履行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助推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民主是法治的追求,法治是民主的保障
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与依法治国是保障国家各项事业兴旺发达的基础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本身的职能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密切相关
检察机关通过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通过诉讼监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通过检察建议和司法解释,促进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通过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得到落实
所以,检察机关的每一项职权,都能体现民主与法制
检察机关要认真全面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检察工作,成为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推进器
二、强化诉讼监督,做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守护神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求的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第1页共4页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