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燃气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管理规定1.1、厂内生产现场划分各自的生产区域支架制作、加工、车辆改装、汽车试压、测漏、调试、维修。1.2、厂房内及调试区域,按标准设置消防灭火器材及设施。1.3、厂房内及调试区域,应无任何能危及安全的可燃物品和设施。1.4、在用车辆进厂改装时,须经专职检验人员检验,合格的汽车才能进入改装现场,(避免因漏汽油、跳火、排气管密封不好及车况较差等原因,导致在焊接和调试过程中发生意外)。1.5、焊工、安装调试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或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穿戴好劳保用品,不允许违章操作。1.6安全员要佩戴好安全员标志,加强现场巡视、纠正违章操作,及时消除事故障患,确保安全生产。2、调试区域。2.1、调试作业现场不得进行焊接、钻孔等易产火花的加工作业。2.2、易燃易爆的物品,不得带入作业现场。2.3、严禁吸烟及非工作人员进入。2.4、场地干净,整洁,地面无油污,完工后清扫场地。2.5、现场作业人员对配置的灭火器材就掌握正确的使用、维护方法。3、气瓶库房3.1、天然气瓶实行专人管理、定点、分类堆放。3.2、已贮气的气瓶,应单独放置安全的地方,配备灭火器,有禁火标志。4、处罚4.1、凡违反规定者,由安全员或管理者对其进行教育,重复违反或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其它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