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员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对户籍没要求员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对户籍没要求职工于立成:临近春节我想回老家,但我们厂已经两个月没发工资了,经过咨询,律师让我到劳动监察去举报。我不是北京人,监察部门会受理吗?北京谦君律师事务所主任武丽君:《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中要求,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只要受侵害的事情发生在北京,劳动者就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北京各区县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而对于投诉者的`户籍并没有特殊要求。对于劳动监察部门的职能范围,《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从您介绍的情况来看,单位拖欠两个月工资没给您,属于劳动监察部门的受理范围,建议您去投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http://www.cnrencai.com/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