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素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谈到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时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从报告的进一步论述中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个范畴这是对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的一个深化,同时,也必然使我们对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本质和任务有更深刻的认识
因此,我们应该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质和基本要素
一从人治走向法治: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质和要求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所提出的“政治文明”这个范畴,当然不是个新的范畴,因为,在此前,江泽民同志2001年1月10日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中,就已经明确地运用了这个范畴,并且做了界定,他说:“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
”在以后的文献中则进一步提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范畴
所以,要科学地认识政治文明,就必须正确理解“法治”的本质
什么是“法治”
“法治”是一个比较古老的概念
作为现代政治文明核心的法治,是有特定的含义的,同时,它也有一个形成的过程
各个时代的“法治”概念,人们赋予它的含义往往是不同的;而且,不同阶级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对“法治”的理解和运用也不同
现代意义上的“法治”(ruleoflaw)概念和法治思想,是由资产阶级在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中提出的
资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明确提出了自己的法治主张:国家和统治者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每个公民都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个人、任何机构如果违法,都同样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在法律面前国家与个人是一律平等的
资产阶级建立了资本主义社会,把法治与民主结合起来,把这种法治思想主张用一种稳定的政治制度固定了下来
应当说,这是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
这种情况说明,在西方思想体系中的法治是与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法治”不仅第1页共9页是一种思想主张,而且也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