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审计体制改革问题思考[摘要]本文对立法型审计体制改革有关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提高审计独立性和强化人大预算监督是改革的出发点,“双轨制”体制是比较合理的改革模式,因改革而修宪也是有可能的
改革有利于推进我国法治建设进程,有利于构建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有利于加强人大监督以及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效果
[关键词]审计体制;预算审计;人大制度众所周知,我国现行审计体制是政府主导下的行政型体制
这一体制自1982年形成之后,就颇受学术界关注和争议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逐步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审计体制问题已引起社会各方面广泛重视,审计体制研究也越来越具有宪法和政治学研究的意义
我们认为,对审计体制问题的研究必须立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制度发展要求
只有这样,研究才能切合实际,才能接近问题的真谛,所提出的改革设想也才有意义
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对立法型审计体制改革有关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深化审计体制改革理论研究
一、改革的出发点我国现行审计体制的特征源于政府对审计机关的直接控制
据调查,人们普遍认为,国家审计就是政府的“内部审计”
而“内部审计”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审计监督缺乏独立性
实际上自我国审计制度建立以后,学者们就一直以审计独立性为中心展开对审计体制问题的讨论
在讨论中无论大家如何理解审计监督意义以及如何评价现行审计体制,都普遍认为审计独立性是实现国家审计重要意义或保障审计职能发挥的关键,改革审计体制实质就是探索和选择怎样的方式和途径来保障和提高审计独立性
毫无疑问,审计独立性被广泛认为是评价和改革审计制度的出发点和标准
但对审计独立性的认识必须要结合特定政治经济环境下审计监督的意义,否则认识就会出现偏差
我国现行审计体制建立之时,我国正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改革中出现了许多问题,第1页共3页如经济秩序混乱、国有企业财务混乱等,政府急需建立审计这样的监督制度以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