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应该看到,建立农村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是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十分艰巨而又复杂的问题
解决这个问题不能一蹴而就,尤其应当注意处理好几个与之相联系的问题
正确认识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拓宽就业范围和领域
相对于城市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而言,失地农民更是就业的弱势群体,不仅因为农民就业意识和纪律行为与工业化、城市化的要求有一定距离,而且他们过去具有的劳动技能在城市化后也失去用途
根据国务院“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的就业援助”的要求,各级政府要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实行积极的“就业保障”政策,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
要拓宽就业渠道,因为仅靠在原地区、依靠乡镇企业吸纳失地农民这种方式,就会使那些本来经济效益就在走下坡路的乡镇企业的状况更加恶化,对提高农民收入和保持农村稳定都极为不利
因此,我们要运用战略眼光扩大视野,寻求城乡统筹,力争把城乡统筹就业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通盘考虑,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避免因乡镇企业安置压力过大而拖垮集体经济,也避免解决就业问题的短期行为出现
完善就业服务措施,创造有利于失地农民就业的机制和环境
一是建立一支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好的职业指导队伍,加强对失地农民的职业指导,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己,提高他们适XX县区就业和市场就业的能力,让他们感受到政府的具体的关怀,增强城市就业的信心
二是成立创业服务中心机构,负责对创业的管理与服务,提供有利于创业的大环境
创业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和开办私营企业的法规、政策,简化各部门的办事程序,为创业者的注册、经营、管理和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同时,创业服务中心还可以与当地的培训与企业咨询机构、行业协会建立密切的联系,通过聘请的方式,提供咨询服务
上级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创业服务中心的工作绩效和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