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稳健的财政政策与提升财税立法一、由积极的财政政策向稳健的财政政策的重大转变纵观世界各国的财政政策,大致可分为紧缩的财政政策、扩张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财政政策三种类型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长期实行的是稳健的财政政策,这是世界各个国家和社会所追求的目标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各个国家针对一些特殊情况,而采取了暂行的或过渡性的财政政策
稳健的财政政策既有利于财政的需求管理,又有利于财政的需求供给
积极的财政政策是一种典型的凯恩斯主义需求管理政策,其核心和内容都是围绕激励需求而采取的政策措施
当前我国宏观调控的主要问题不只是消费需求不旺,还包括供给需求结构不合理
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可以克服积极的财政政策时代那种以国债投资为主的单一的财政支付手段
而稳健的财政政策能够采取综合性的财政手段,如:财政补贴与政府性基金,固定资产投资与国有资产转让、保值、增值、财政转移支付、政府采购、税收、国债、行政事业性收费、税式支出等
实现稳健的财政政策可以实现中期的目标——解决“三农”问题和就业问题,还可以实现远期的目标——使我国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持续发展、全面发展
二、稳健的财政政策的基本内容、性质、地位(一)我国实行稳健财政政策的基本内容
概括地说:(1)控制财政赤字
截至2003年,我国政府赤字达2916亿元,相当于当年国民收入的2
5%,超过了一般的警戒线
从2004年开始,财政赤字有所下降,但是离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2)推进改革
只有改革才能发展;深化改革才能科学发展;改革需要财政支持、付出成本;改革产生效益,增加财政收入
(3)调整结构
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与消费结构、城乡结构、供需结构,尤其是实现农、轻、重结构,这是战略任务,是财政收入的源泉
(4)增收节支
这是长期的财政方针,我们决不能实行一边任意扩大支出,一边随意减少收入的自杀政策,以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这四项内容相互联系,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