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财政均衡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摘要:随着我国分税制体制路径依赖的不断强化,纵向财政失衡和横向财政失衡问题不但没有妥善解决,反而呈现进一步拉大趋势
这种失衡难以保证各级地方政府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
本文以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理论为基础,以我国财力分配的失衡为切入点,提出建立均衡转移支付制度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财力分配;失衡;均衡转移支付制度1994年以来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绩,突出表现为“两个比重”继续稳步提高,中央宏观调控能力显著增强,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但现行财政体制侧重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收入的“集中”划分,忽视省以下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的匹配,加之非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我国政府间纵向财力失衡和区域间政府横向财力失衡问题严重,基层财政和落后地区财政困难的状况堪忧
而转移支付制度是有效平衡政府间财力差异的重要手段
因此,积极探讨我国政府间均衡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对解决我国政府间的财力失衡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我国政府间财力分配差异状况及转移支付的作用(一)现行财政体制下我国财力分配差异较大
我国区域间政府财力分配明显失衡
一是区域间人均财政收入的差异逐渐拉大
按总人口计算,1994年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人均财政收入比为2
29:1,到2005年扩大为2
40:1;最高的XX省人均财政收入7972元,是最低的西藏自治区的18
二是区域间人均可支配财力的差异日趋扩大
1994年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人均可支配财力比为1
86:1,到2005年扩大为1
87:1;最高的XX省人均可支配财力9106元,是最低的XX省的9
三是区域间人均财政支出的差异进一步扩大
1994年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人均财政支出比为1
13:1,到2005年为1
85:1;最高的XX省人均财政支出9259元,是最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