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诉案件的无罪处理机制我国公诉案件的无罪判决率低长期以来为人诟病
但是,批判极低无罪判决率的学者却忽视了无罪化处理的实践,这些实践在刑事诉讼各环节中不断地将部分案件排除在刑事追诉之外,从而在审判之前有效地剔除了大部分可能被判处无罪的案件
因此,无罪判决率低是我国刑事诉讼无罪处理机制运作的必然结果
然而,必须承认的是我国刑事诉讼无法充分抵御案外因素造成的影响,这使得公诉案件的无罪处理机制可能被限制甚至完全抑制,并最终导致冤假错案的产生
[关键词]无罪处理机制;公诉案件;刑事诉讼无罪率[中图分类号]d9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18x(20XX)03-0153-04王禄生(1984-),男,四川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司法制度、刑事诉讼
(四川成都610064)无罪判决率是一国刑事诉讼的重要指标,它不但与社会公平正义、人权保障和程序公正紧密相关,而且还体现着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对侦查行为有效性的终局确认
正因如此,西方国家均有较高比例的无罪判决率,比如美国2004年地方刑事案件无罪判决率就大致为25%
与西方国家明显不同的是,我国无罪判决率很低,并逐年下降
1998年至2002年期间,我国一审公诉案件的无罪比率大致为0
92%,而2003年至2007年期间,这个比率下降为0
有鉴于此,我国的无罪判决率常遭人诟病,主张理性看待无罪判决的声音时而有之
然而,许多关注我国低无罪判决率的群体却忽视了司法实践中的“无罪化处理”制度,它们虽最终并不表现为无罪判决,但功能上却和无罪判决殊途同归
这些制度在实践中形成了自决型与协商型相结合的无罪处理机制,它一方面提升了我国刑事诉讼在区分罪与非罪方面的准确性,但同时由于协商过程中制度约束的软化和消解,也使得公诉案件无罪处理机制无法充分应对案外因素的影响
一、公诉案件无罪处理制度及其运行机制无罪处理制度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