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土地征收纠纷产生的根源王卫洲摘要
笔者作为一名专门办理土地案件的律师,从法律角度对土地问题解决提出自己的观点,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及主观思考能力的限制,期间有不足和粗陋之处,望读者能帮忙指正,不甚感谢
希望本文对我国愈演愈烈的土地纠纷得以根治,能够有所帮助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发展,农村土地问题非常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而且这类问题往往人数众多、涉及面广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各地土地征收中的农民阻工、集体上访、与政府打官司、甚至与开发商直接发生武力冲突,定州事件、嘉禾事件、丰城事件、瓮安事件这一系列土地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相信大家还没有忘记吧,其折射出的恐怖已经远远超过了事件本身带来的危害,它深刻的反映着农村土地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一、我国土地问题的现状概述
为防止土地问题的大量出现国家采取了很多措施来保障农民权益的实现,如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协调裁决机制,征收土地确保农民之请确认、开展百日行动查处违法占地、健全严格征地审查报批程序、制定土地区片最低价等,这些措施使农民权利保障得到进一步的深化细化,但是并没有减少土地纠纷的发生,相反在农民土地维权行为反而比以前增加,不少地方政府解决这类问题的靠的是“公检法”,这种方法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使矛盾更加的激烈
土地问题为何愈演愈烈而且难以制止呢,大部分学者认为应当归根于征收土地过程中土地审批及实施的违法,对此笔者持不完全同意的态度
大部分地区在征收土地过程中确实存在很多的违法情节,如征收土地知情确认程序没有认真履行在报批中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过于的简单不符合要求;土地征收后没有依法公告和履行登记程序;没有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召第1页共7页开听证会听取群众的意见;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肆意征收集体土地;截留征地补偿款;或者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等,严重的损害了法律的权威侵害了失地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