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依法化解农村矛盾建设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小康目标,重点难点在农村
不容讳言当前和今后很长时期里,“三农”问题仍然是困扰党和国家发展的重大问题,“三农”问题很多又以涉农纠纷和案件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如何依法化解农村矛盾,特别是涉农纠纷和案件,平抑农民之间的权利冲突,这对增强司法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构建和谐平安农村,巩固加强党的执政地位;对服务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都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农村矛盾凸现在国际上,人们普遍认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美元的时候最容易产生种种不和谐
原因在于经济发展的过程实际上是一种利益调整的过程,往往由一部分人利益的改善引起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受损,这就容易产生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
原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在美国耶鲁大学作了《中国司法:挑战与改革》的演讲,他坦陈:中国的传统社会是非讼、厌讼的,但那是封建专制年代的情形,公民缺乏权利意识,政府也压制诉讼
而今天的中国人则似乎与美国人一样的“好讼”了
20多年来,中国刚刚改革开放的时候,每年的民商事案件平均只有50多万件,而20多年后的今天则上升到了500多万件,是上个世纪70年代未的10倍
可见中国的经济改革带来了经济生活的活跃,民商事纠纷也相应增加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些民商事纠纷,很大部分就是涉农纠纷案件
以我们南康市为例,2020年南康市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106件,与往年大致持平,说明我市的社会治安形势比较稳定
但受理的各类民商事案件1673件,比2002年1291件,增加382件,上升29
59%,而这些民商事纠纷案件中,涉农纠纷达953件,占当年民商事案纠纷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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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传统的劳务纠纷、相邻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略有下降外,其他涉农纠纷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