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资源型城市援助思考论文关键词:资源型城市,问题区域,援助政策,接替产业论文摘要
本文探讨了国家对资源型城市实行援助的科学基础、标准和重点领域,提出根据资源枯竭、相对衰退、接替产业发展难度、社会负担、生态环境压力、地方财力等标准,综合确定今后国家支持或重点支持的资源型城市,国家援助政策的重点应集中在产业转型、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
最后,作者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国家对资源型城市援助政策的调整方向
目前,中国共有各类资源型城市118座,约占全国城市总数的18%,涉及总人口1
在当前新的形势下,深入探讨国家对资源型城市实行援助的科学基础和标准,确定国家援助的对象和重点领域,提出未来国家援助政策的调整方向,对于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国家对资源型城市实行援助的科学基础从发展转型面临的问题看,资源型城市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处于成长期的资源型城市,其资源储量仍较丰富,面临的问题较少,完全有能力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发展限制;二是处于成熟或衰退期的资源型城市,虽然其资源性产业出现了衰退迹象,但是其接替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发展潜力大,或者已经顺利实现了发展转型,这些城市也不需要国家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进行援助;三是那些资源型产业出现衰退,或者资源面临枯竭,其发展遭受到瓶颈制约,而依靠自身力量又无法走出困境的问题型资源型城市,这些城市应该成为国家援助的重点对象
目前,有关部门和一些学者仅仅从资源枯竭角度来探讨国家对资源型城市的援助问题,将国家对资源型城市的援助视为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援助,而资源枯竭只是衡量是否给予援助的主要标准之一,不能作为是否给予援助的全部内容
从理论上讲,并非所有的资源型城市国家都需要给予支持,也并非只要资源枯竭就必须对其进行援助,国家援助的只能是那些处于第1页共5页相对衰退或者面临资源枯竭和诸多困难、自身无力持续发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