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实施行政法路径反思[摘要]囿于我国宪法实施的困境,行政法作为“宪法的实施法”或“动态的宪法”,可成为宪法实施的路径之一
宪法与行政法作为传统公法的两大分支,在控制公权力和保障私权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两者相互依存,并“双向交流”和“双向变动”
行政法对宪法实施具有具体化、融贯化、实效化和制度保障的功能
宪法实施的行政法路径主要集中于一体两翼,“一体”为完善行政法作为宪法实施的基础理论,“两翼”是指以行政诉讼法和行政程序法作为保障我国宪法实施的重要推动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下宪法实施必须成为我国现代国家建构的题中之义,让宪法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关键词]行政法;宪法;宪法实施;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一、引言“行政法是动态的宪法”的认识早已深入人心,姑且不论“宪法究竟是什么”这个对于宪法本质追求的命题,从侧面也反映出行政法作为宪法实施的可能性路径和对于改变目前我国宪法实施困境的意义
因此,重思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定位,准确把握行政法对于宪法实施的功能意义,探析宪法实施的行政法制度设计,这是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逻辑的题中之义,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的必然结果
宪法实施的逻辑不仅是对我国政治文明的宪法化回应,而且要立足于当下社会的现实需求,真正把“宪法实施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重思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定位宪法与行政法作为传统公法的两大分支,在控制公权力和保障私权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两者共处于一个和谐、系统和互动的公法体系之中,并存在“双向交流”和“双向变动”的关系
这种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定位立足于新时代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背景,突破“行政法是动态的宪法”这一经典命题,在整个公法体系内阐述宪法与行政法之第1页共9页间的关系
(一)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具有依存性宪法与行政法的依存性体现在国家任务、实施主体和功能效应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