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项民生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2007〕3号)精神,着力解决关系全县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活难、看病难、上学难”等突出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就我县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最有效的措施
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就是要把推动发展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尽可能多的公共服务,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更加安居乐业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性,在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抓住关键,强化措施,落实到位,务求实效
二、深刻把握十二项民生工程的实质,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一)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在现有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基础上,建立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的绝对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给予每人每年平均260元补助,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扩面提标,使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稳定保障
(二)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
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在现有基础上分散供养的提高到每人每年平均120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从500元提高到850元;集中供养的提高到每人每年平均1400元
(三)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
符合条件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第1页共3页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按规定保障标准发给个人基本生活费
(四)积极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在**年实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