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风险及其防范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风险及其防范信用证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在银行与金融机构参与国际贸易结算中逐步形成的信用证支付方式把进口人履行付款责任转为由银行来付款保证出口人安全迅速收到货款买方按时收到货运单据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人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同时,也为进出口双方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
所以,自出现信用证以来这种支付方式发展很快,是目前世界上一种主要的国际结算方式,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结算中占较大比重
信用证作为一种成熟的国际结算方式,给进出口双方及银行都带来一定的好处和作用
但同时存在一些漏洞与弊端,也会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风险
一、信用证存在的风险信用证就进出口双方及银行而言存在一定的弊端与风险主要表现在:1、进口商的风险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银行只认单不认货,只要出口商做出的单据能够表面上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就能从银行取得承兑或货款
这样就有三种可能给买方带来风险
(1)出口商不守信用带来的风险如果出口商不守信用或纯粹是一个皮包公司或诈骗公司就有可能交出的货是假的而做出的单据是真的
这样银行验单无误后就会付款给出口商,出口商骗取货款逃之天天买方付款赎单后,凭提单取得假货而造成货款两空
例如我国某进口公司曾经以信用证进口一批白金付款提货时竟是一箱箱的石头
(2)出口商与承运人勾结带来的风险进口商品如果运用信用证支付方式又选用clf贸易术语,就很容易造成出口商与承运人相勾结
因为clf术语是出口商负责租船订舱,出口商可以选用一些关系较好的船务公司或代理公司
这样,出口商与承运人就有可能勾结在一起,出口商与承运人为着共同的利益更容易做出真提单交假货,从而导致诈骗进口商的活动更易得逞,因为在所有单据中提单是最主要的一种单据,是一种物权凭证,如果承运人不配合出口商就很难做到真提单交假货:承运人若得到好处和利益,做真提单交假货就更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