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正确实施党内监督的十个关系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我认为正确实施党内监督,必须处理好相关方面的十个关系:一、正确处理加强党内监督与提高两个水平的关系党内监督有其明确的政治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因此,党内监督的心术要正,凡是有利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意见和建议,就要毫无顾及的发表、提出,每个共产党员都要正确行使党内监督权力
二、正确处理实施党内监督与加强党的领导的关系党内监督是在党的正确领导下进行的,党的领导是监督工作有效性的政治保证,各级党组织要增强领导监督工作的意识,要认清对党内监督工作负有的领导职责,要切实担负起对所管辖单位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责任,使党内监督工作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三、正确处理重点监督对象与一般监督对象的关系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讲,是重点监督的对象,既要带头行使好监督权力,更应该主动自觉地接受监督
特别是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更要从自身做起,严格要求,主动接受别人的监督
对广大党员来讲,是一般监督的对象,既要行使对党政领导的监督权,又要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
四、正确处理广大党员参与与提高监督素质的关系从目前党内监督主体——广大党员的实际情况来看,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确实存在党员的监督素质不高的问题
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内监督基本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明确自己的监督权力,真正履行监督的义务
五、正确处理实施党内监督与坚持监督制度的关系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十项监督制度,是多年来党内监督实践经验的总结,是行之有效的,必须认真第1页共3页坚持
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创造多种适用、有效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