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演讲稿问。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以下简称3·15)可谓是广大消费者的节日,请您介绍一下3·15的来历。答。首先,我代表市工商局、市消协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问。每年3·15都有一个主题,请问今年的主题是什么。它有什么含义。答: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主题为:“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将于今年3月15日正式施行。新《消法》拥有众多新意和亮点,其核心就是“新权益、新责任”。一是新《消法》创新消费维权新理念。构建了消费维权新机制,提供了解决消费纠纷新对策,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二是新《消法》赋予消费者新权益。加强了新领域的消费者保护,拓宽了消费者保护的范畴,丰富了消费权益保护的内涵。三是新《消法》增加经营者新义务。加重对不诚信经营行为惩处力度,扩大消费者损害赔偿的范围,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四是新《消法》对消协组织重新定位。赋予消协组织新职责和维权新手段,增强消协组织的维权力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五是新《消法》进一步加大政府责任。明确各级政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新职责,以推进全社会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共同责任。消费者协会以深化改革和贯彻落实新《消法》为契机,向全社会吹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号角。“新消法、新权益、新责第1页共2页任”既是消协组织对落实法定职责的自我要求,也是对全社会共同关注和落实保护消费者责任的倡导。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