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再次强调了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极端必要性,强调了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的至关重要性
从以往强调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到现在强调“主体责任”,用词更为精准、内涵更加丰富,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坚强决心和新的治党治国理念
党组的主体责任,具有政治性、全面性和宏观性,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推进主体
只有理清责任,落实责任,才能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增强工作的执行力
党组书记必须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一、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要求党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制度体系中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制度
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就是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份内事情,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在地税系统建立起“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切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二、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要求党组主要负责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理念,既承担深化改第1页共4页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