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税源税收调研报告一、我县石材加工业基本特点目前,我县从事石材加工的业户为920家,包括单锯、单磨、锯磨一体三类加工户和外出设立门市销售石材的业户,年产值过亿元
十年来该行业仅地税收入2500万元,成为我县农村支柱行业之一
该行业近年来呈现出的主要特点,一是石材加工业主大都为个体、私营业户,以家庭作坊式居多
受原材料、资金、技术、业主经营性质等限制,生产规模小,季节性强
二是原材料依赖性强
经过十几年的开采,县内原材料从数量到品种都已无法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主要是从周边的平山、阜平、XX县区及山西等地购进
三是销售对象主要是建筑工程、零散装修户及皮包公司
我县石材加工业的产品主要是建筑用石,用途是室内外装修
销售的对象主要是一些建筑工程、皮包公司及家庭装修的零散客户
建筑工程不需要进项税金抵扣,皮包公司绝大多数是小规模纳税人,个人装修也不需要票据,因此其业务往来多为现金结算,因此不易控管
四是我县石材加工业经历了一个从一哄而上、无序发展,到相互竞争、优胜劣汰的过程,目前该行业已逐渐形成以数家个体私营龙头企业为辐射的相对成熟的市场
二、我县石材加工业税收征管基本情况(一)我县石材加工业税收征管沿革2000年以前,我县石材行业刚刚起步,我局对该行业实行“定期定额、属地管理”的粗放型管理方式
这种征管办法在当时对于组织财政收入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定额征收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且不同辖区掌握税收政策的尺度不同造成税负不公,不仅影响正常的纳税秩序,加大了征管难度,而且不能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容易造成税款流失
自1998年开始,我局探索“以电核税”管理办法,即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出各个生产类型的业户单位用电量应负担的税额,来计算应缴纳的税额,使该行业管理由“粗放型”逐渐向“精细型”转变,并且由于操作简便易行,节省了人力、物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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