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2024年煤业公司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副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煤矿企业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副总工程师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依法承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三条煤矿企业副总工程师是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者,应全面负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实施,并为相关工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煤矿企业副总工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具备较高的安全生产管理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具备较高的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具备较强的安全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
第五条煤矿企业副总工程师的主要职责包括: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安全生产流程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安全培训和教育的组织和实施等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责任第六条煤矿企业副总工程师应组织编制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主导实施
第七条煤矿企业副总工程师应提出安全生产的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2页共3页第八条煤矿企业副总工程师应按照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煤矿企业副总工程师应开展常态化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煤矿企业副总工程师应组织建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收集、分析和处理安全生产相关数据
第三章:安全风险管理责任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副总工程师应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工作,确保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副总工程师应推动安全技术装备的改进和优化,提高安全设施的可靠性和先进性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副总工程师应培养和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四章:事故应急管理责任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副总工程师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应急职责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