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做法与体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的工作意见》指出,要全面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相适应的检察工作体制和机制
20XX年以来,XX县区人民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在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方面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合理配置检察官办案组和办案单元
XX县区人民检察院自20XX年司法体制改革以来,第一批入额检察官21名(转隶2名),第二批入额检察官3名(转隶1名),现有员额检察官21名,我院领导成员8人,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纪检组长1名,政治部部长1名,检委会专职委员2名,除纪检组长和政治部部长为行政岗位,其他领导都属于员额检察官
员额比例岗位相对比较科学,入额遴选公平、公正,入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已经基本落实
XX县区人民检察院共配置了三个检察官办案组,分部是民事行政检察官三人办案组、诉讼监督部的控申业务二人办案组、综合业务部二人办案组,共配置了十六个独任检察官办案单元
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分案机制
为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XX县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了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同时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专门新设立了分案平台,对随机分案的,由电脑根据事先设定的规则,将案件随机分配给承办检察官
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院领导亲自办案并带头办理,或由院领导视情况指定检察官办理
目前,《XX省检察机关检察官权力清单(试行)》规定的有关权利,已全部下放给办案检察官
三是初步建立检察官业绩档案
检察官业绩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主要记录检察官业务办理情况,以及对其办案活动开展流程监控、诉讼监督、控告举报、质量评查、业绩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情况
不仅如此,我院还要求所有办案工作必须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运行,实现案件全程可追溯、进度可视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