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群众四权研究思考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指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培养和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之策。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重点是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通过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在后备干部选拔工作中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权和监督权,无疑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我局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分别在处级后备干部和科级干部选拔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实践,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一、落实“四权”的探索与尝试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担负着全区的房屋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拆迁安置、住房制度改革等任务。全局下设25个科级单位,干部职工210余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近50人。显而易见,干部的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是局党委干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局党委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强化监督”为基本思路,在处级后备干部和科级干部选拔中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一)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作为确定后备干部人选的必经程序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的前提条件。局党委从**年开始,在后备干部的选拔中改变了党委提名、群众评议的做法,而是将提名权交给了群众。按照组织部名额分配要求,制作《后备干部民主推荐表》下发全局干部职工,由群众按照自己的意愿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自己信得过的人,然后由政工科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按得票多少报党委审议后反馈给群众,从根本上杜绝了“暗箱操作”。自**年以来,由群众提名推荐的四名后备干部人选深受大家好评,其中一人已于**年底走上处级领导岗位,两名走上正科领导岗位。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验并不是简单的放权,而是做好政策的宣传,推选条件的制定和推选过程的组织监督,确保第1页共6页推荐工作的有序有效。(二)把民主评议作为对后备干部考察使用的有效途径民主评议是落实群众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体现。几年来,局党委始终坚持了对后备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范围逐渐拓宽,评议内容逐渐明细,对后备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分24个具体项目由群众进行民主评议,对于各项指标均达到90%以上满意者保留其后备干部资格,否则,予以取消。局党委还将此项评议工作延伸到科级干部的选拔中,**年根据局机关机构改革和业务工作的需要,新提拔任命了六名副科级干部,这6名副科级干部的提拔,均经过了严格的筛选程序。局党委在广泛征求科所长、主管局长意见的基础上,分层次召开了群众座谈会,根据推荐提名情况,制作了《拟提拔副科级干部民主推荐表》,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评议,按得票情况确定拟提拔人选,然后组织他们进行就职演讲,做进一步考察。在经过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就职演讲、综合考察、党委集体研究等环节的基础上给予任职。目前看,他们工作热情很高,群众基础很好。(三)把试用期制作为对干部深入考察的重要环节实行干部试用期制是对后备干部提拔使用后的深入考察,通过群众推荐、民主测评、党委审批等环节被提拔使用的后备干部是否胜任岗位需要,还需要在实践中考察。今年年初,局党委对任命的六名副科级干部实行了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同时还制定了试用期考察工作细则。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素质、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廉洁自律、团结协作五个方面,考察的基本方式为所在单位领导评议、群众测评、党委考核三种途径,对满意率达到90%以上的按期转正,对于满意率低于90%的,视情况给予缓期转正或取消任职。此方案的实施,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的监督范围,为选准人、用好人提供了依据。二、落实“四权”取得的初步效果在后备干部选拔中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是规范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举措,也是党的群众路线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的具体体现,对于正确选拔使用干部,发现和使用优秀人才,避免用人失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第2页共6页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在后备干部选拔中落实群众“四权”的实践充分证明:落实群众“四权”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