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重点工程建设的意见为切实贯彻《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全市之力开展治理太湖保护水源“6699”行动的决定》(锡委发[20*]50号)和《市政府关于20*年(今冬明春)绿色无锡重点任务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424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区生态重建恢复行动,加快实施绿色*建设,现就20*年度(今冬明春)绿色*重点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20*年全区绿色*建设主要实施以下五大重点工程:(一)围绕太湖生态环境保护,构建沿湖生态防护隔离带
完成环湖200米生态防护林(面积5217亩)建设工程;(二)围绕太湖生态环境恢复,推进生态湿地建设
完成亮河湾湖滨湿地(面积约1500亩)示范工程;(三)围绕太湖水环境治理,开展贡湖水源保护区退耕还林建设
完成*街道贡湖村水稻田改种生态防护林(面积946亩)建设工程;(四)围绕绿色通道生态建设,完善高等级公路两侧的景观防护林建设体系
完成环太湖公路(面积1230亩)及342省道(面积585亩)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五)围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提高XX县区绿地总量
完成隐秀路小游园、中北村委小游园(总面积6500平方米)建设工程
二、总体要求上述五大重点工程,区政府委托区绿化委员会为工程实施主体
工程要求和推进时间为:(一)工程运作机制
五大重点工程由市政府统一组织规划设计、论证和监理
根据市政府要求,工程实行市场化运作,项目化管理
区绿委要按照市统一设计标准进行工程招投标(在招投标中明确工程决算按工程决算审核价让利10%),严格按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顺利通过市级质量验收
(二)工程实施进度
20*年12月15日前完成工程立项、审批等前期手续办理;20*年1月底前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第1页共3页20*年1月15日前完成工程前期相关补偿并及时交地(20*年11月底前工程前期相关补偿申请报区政府);20*年2月底前完成土地整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