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乙烯事业部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部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持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特制定以下部门内部劳动纪律及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氯乙烯事业部劳动纪律、员工行为规范、考勤及请销假细则
仅适用于氯乙烯事业部全体员工
三、管理细则1
全体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必须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严格按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消极怠工或拒绝接受生产、工作任务,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对不配合工作,无理顶撞领导的每次罚款200元
经教育无效仍然坚持错误的,送交人力资源部解除劳动合同
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上班必须在正常上班时间前15分钟到岗,进行岗位交接,每迟到一次罚款50元,一个月内发现第二次迟到者罚款100元
按规定时间下班,每早退一次罚款50元,一个月内发现第二次早退者罚款100元
无故旷工一天者罚款300元,一个月内发现无故旷工三天者,送交人力资源部处理
各班组交接班前,交班人员在下班前必须对整个装置的生产设备、管线、仪表、安全、消防、报警、职业防护等设施的完好情况和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拖延给下个班组
当班者应在岗位向接班者详细交代本班的生产情况,不得电话交接班或在道路上交接班
如发现因交接班不清楚造成的生产、设备、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每次对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一并考核200元,情况严重的按照公司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部门管理人员及装置长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岗位的设备、安全、消防、报警、职业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以及设施、区域卫生情况,各岗位的原始记录等,对检查出的不合格的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情况,每次考核责任人第1页共4页50元,并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者将加倍考核
当月考核累计至月底,如单人次考核超过150元时,当班班长负管理责任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