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千万家产
“浙江第一贪”发家史原XX市XX县区公安分局局长王天义“贪”字当头,知法犯法,大肆捞取不法之财
据司法机关查明,王天义在担任相应领导职务期间,利用职权及其影响,收受贿赂计人民币180余万元,美金1万元
此外,还有总计140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5月27日下午,XX市人民法院对王天义数罪并罚,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同时追缴王天义全部犯罪所得和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这个浙江巨蠹终于为自己的贪婪之心受到了应有惩罚
1600余万家产的“来路”2000年4月里,有一则消息在XX市迅速传开——XX县区公安分局原局长王天义在接受市纪委谈话期间“出逃了”
一时间如一颗重型炸弹,在社会上引起巨烈反响
检察机关经过初步调查,发现王天义有重大受贿嫌疑,当即对其立案侦查,并协同公安机追捕王天义
5个月后,王天义终于在上海被警方抓获
王天义的归案使调查取证得以顺利进行下去,这个“浙江第一贪案”终于浮出水面
现年50岁的王天义自从1995年7月被提升为XX县区公安分局局长后,其贪欲恶性膨胀,利用手中权力,大肆聚敛不法之财
在案发前的短短几年当中,就敛得上千万元财物,在温州和上海等地拥有10多套商住房和门面房,是XX省迄今查处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数额最大的一个,将王冠以“浙江第一贪”的头衔乃是名副其实
从一个当事人的供述中可以略见王天义的贪欲之心
经司法机关查证,王天义仅从XX市一家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某一人身上就捞取了127万元
林某之所以甘愿将这大笔的钱送到王天义门下,自然是王天义帮过林的“大忙”
在1998年,林某对当地一家建筑公司的名义,在没有缴纳城市配套设施费、没有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与某村合作开发建造了总面积为11余万平方米的两个房地产项目
有关部门按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