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政策执行的难题及建议我国煤矿安全政策执行不力的主要表现我国煤矿安全政策执行不力,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政策敷衍,象征性政策执行象征性政策执行主要是指在煤矿安全政策实施过程中只做表面应付或象征性执行,并未采取实际具体措施。执行起来阳奉阴违、虎头蛇尾、敷衍塞责,使煤炭安全生产政策沦为一纸空文。例如《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例》明确要求所有煤矿都必须证照齐全才能生产,要求各煤矿监管部门严格控制证照审批,加大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无照开采。可发生事故的煤矿,特别是一些中小煤矿,大都证照不全、无照经营或者一证多井,或依法应予关闭却以资源整合的名义继续从事非法生产。2政策偏离,附加式政策执行附加式政策执行主要是指煤炭安全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被添加了新的目标或塞进了原本不具有的内容,致使执行结果偏离预定目标。表面上是将政策原则与灵活性相结合,实际上是自立一套。“土政策”是附加式政策执行的典型形式[2]。例如在煤炭证照审批过程中,除国家规定的相关手续费外,一些地方监管机构为谋私利,加重煤矿主负担,导致煤矿主通过行贿等非法手段达到开采煤矿的目的,形成官煤同盟的无良互助。3政策缺损,选择式政策执行选择式政策执行主要是指煤炭安全政策执行部门对上级政策只贯彻落实部分而不是全部,使政策效力被削弱。某些地方政府在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时,为了煤矿开采给当地财政的贡献以及自己的政绩,对这部分政策执行很到位。而对煤矿安全生产政策中要求合理利用矿产资源、防止乱采滥挖、保护环境、加大煤炭安全投入、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等直接经济利益不显著的不给予足够重视。4政策曲解,歪曲式政策执行歪曲式政策执行主要是指煤矿安全政策的执行者在政策传达和执行过程中利用政策的抽象性,借口本地区或部门的特殊第1页共5页性做出不同解释,进而歪曲政策的实质。其特点是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挂羊头,卖狗肉”,是一种极为严重的政策偏差。例如国务院多次下发文件规定,矿井生产能力低于3万t的小煤矿一律关闭。但有的地方超标核定生产能力。中央政策的本意是减少煤炭安全生产隐患,地方政府的对策却加大了安全生产隐患,致使一些煤矿为隐瞒事实只能超量开采。5政策抵制,观望式政策执行观望式政策执行主要是指在煤炭安全生产政策实施过程中,执行主体被动地观望拖延,不履行或变相不履行上级或中央政策,严重损害了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国务院《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撤资政策规定政府官员要在2005年9月22日前撤出投资,其目的是给深涉其中的官员以机会,但最后期限一拖再拖,更有甚者在最后期限内竟无一人主动退资。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执行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执行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实践,导致政策执行偏差的原因比较复杂。除宏观经济和资源条件方面的原因外,从政策执行的视角看,存在不同利益主体的博弈、政策执行监控不力、政策适用对象不配合等方面的原因。1不同利益主体的博弈致使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执行失效政策执行是一个围绕利益再分配的博弈过程。煤矿安全生产政策的执行,其本质是对煤炭行业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调整。煤炭行业相关利益主体都有不同的利益取向,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相关利益主体的博弈使得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执行发生异化,这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执行失效的最根本原因。我国煤炭行业的相关利益主体既包括中央政府,也包括地方政府,同时也包括政府官员和大小煤矿主以及煤矿职工。地方政府作为利益主体之一,其利益博弈是指地方政府在本地利益和大局利益间的考量与抉择,即通常所说的“地方保护主义”。如地方政府出于GDP和财政收入等利益考虑,纵容私挖滥采、贱卖资源的行为,甚至对手续不全的小煤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既影响了整个煤炭行业的资源整合,也构成了事故多发的原因第2页共5页[3]。“官煤勾结”是政府官员利益博弈的主要形式。在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官员以权力寻租,官煤双方形成利益同盟,扭曲了政策执行过程,破坏了政策执行效果。2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执行的监督效果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