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心得体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
六中全会作出的这个《决定》,表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完成了确立社会主义和谐理论的伟大历史使命
这个《决定》,继承、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作出了新贡献
一、关于确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历史过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确立,经历了一个从萌芽,到深化以至完善的过程
(一)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时,提出“六个更加”,其中之一即“社会更加和谐”,这已孕育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最初萌芽
(二)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强调必须加强四个方面的执政能力建设,其中之一是,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这在我们党执政史上第一次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
(三)2005年2月,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的重要讲话中,一是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
它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是明确提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格局已由“三位一体”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发展为“四位一体”,在原有“三个建设”的基础上,又增加一个“社会建设”
(四)2006年年初以来,中央针对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推动了构建和谐社会建设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要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制度;第1页共4页——胡锦涛同志在建党85周年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以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理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