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摘要:本文首先对小额信贷保险的可行性进行了理论分析,包括供求双方可行性分析,然后通过国内外一系列案例的对比分析,得出我国小额信贷保险的一些不足之处及其缺陷,最后针对四方主体,对小额信贷保险的未来发展提出实质性建议。关键词:小额信贷保险案例分析四方主体一、引言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保险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和所处的地位不断提高,大力发展保险业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与此同时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问题关系重大,始终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能否实现的关键问题,农业发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现代化建设的进行,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农业生产过程中涌现了大量的问题,如缺乏新技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业社会化服务不健全、农业面临的风险日益加大等。其中,如何建立有建立有效的关于农业相关保险制度规则,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十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要求,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指出要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这说明发展农户小额信贷己成为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内容。但由于农村保险市场发展滞后,当前涉农信贷机构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发展仍相对较慢。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的稳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以及国家的长治久安至关重要,“三农”问题的基础地位决定了我们势必要加大对它的重视程度和保护力度,农村小额信贷保险是支持保护“三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防范农业风险、保障农民利益有着重要意义。因此,本文展开对小额信贷保险的研究,旨在探究小额信贷保险的可行性,并为小额信贷保险的未来发展提出政策建议,使之更好的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服务,为“三农”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二、小额信贷保险可行性理论分析(一)小额信贷保险概念界定不管是国外还是国内的文献中,小额信贷保险的概念界定都显得十分模糊。有的人认为小额信贷保险是低收入农户的风险防范工具,有的认为是农信社等涉农金融机构转嫁风险的有效方式,有的认为是保费低的保险,还有的认为是为特定人群服务的保险。目前,根据小额信贷保险产品的保障责任不同,可以分为两种形式:1.将小额信贷与人身保险相结合。转移农民因疾病、残疾或意外死亡导致的没有经济能力按期还贷的风险。2.将小额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为农业生产所需贷款提供保险保障,保险责任涵盖农户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等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由此可见,小额信贷保险的核心是统一的,本文将该保险界定为:小额信贷保险是一种在成本、期限、承保范围和供应机制等方面适用于低收入农户的风险分担性产品。(二)小额信贷保险的特征小额信贷保险具备一般保险的特征,即互助性、法律性、商品性、经济性、科学性。但是,由于小额信贷保险是针对的人群比较特殊,它还具一些特有的性质:1.保费低因为小额信贷保险针对的人群是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农户,这就要求该保险的保费要低于普通保险,只有这样农户才能负担起保险的保费。较低的保费提高了市场需求,使得小额贷款保险市场迅速发展。2.保险金额低由于小额信贷保险的保费低,相对的保险金额也较低。如果保险公司只收取很低的保费而赔付的保险金额却很高,容易造成保险公司的巨大损失,使得供方市场缺失。3.公益性与商业性相结合小额信贷保险专向低收入、有贷款需求但还款能力不太强的群体提供服务。在这样的情况下,小额信贷保险作为日益受到重视的农村金融扶贫手段,目标就是让低收入贷款农户获得保障。同时,小额信贷又具有商业性质,能起到积累社会资金、促进经济发展的经济效应。另外,小额信贷保险产品通常为小额信贷人身保险。虽然小额保险产品形式多样,通常分为四种:寿险、意外伤害险、农作物/牲畜险、健康...